时间:2025-04-25 19:00:47
道路交通法第36条
道路交通法第36条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不得实施的违法行为,包括超过规定时速行驶、违反交通信号灯、标志指示通行、违章倒车、穿越分隔带、穿越道路中央隔离带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等。对于这些违法行为,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,如超速行驶罚款200元,扣3分;违反交通信号灯、标志指示通行罚款100元,扣2分;其他违法行为罚款50元,扣1分;饮酒后驾驶罚款1000元,扣12分,吊销驾驶证;驾车时使用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罚款200元,扣3分;未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使用不当的灯光罚款50元。这些规定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,维护道路交通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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